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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15个特征

纳税人一定要注意杜绝无货虚开、过桥开票、挂靠开票、支付税点行为。

1、小规模纳税人长期销售但是一直存在有销无进的现象,或者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

2、小规模纳税人利用季度45万元内免征增值税优惠一直存在顶额开票的现象。

3、小规模纳税人利用疫情期间可以按照1%征收增值税的优惠一直存在顶额开票的现象。

4、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刚刚成立、成立时间较多但是突然有开票的现象。

5、多个小规模纳税人存在注册地址高度一致的现象。

6、多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彼此互相任职,存在交叉的现象。

7、多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受票企业相同现象。

8、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开票品名差别之大、范围之广存在严重不合常理的现象。

9、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实际应纳税额为零,存在偷逃税款的嫌疑。

10、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开票品名为租赁费,却未见企业购入相关租赁设备的任何进项发票。

11、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短期内开具大量大额发票,而且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年龄偏大超过65周岁以上,并没有经营能力甚至不具备生活能力、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等。

12、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的时候经常出现作废发票现象,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比例异常或者大量开具红字发票现象。

13、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同一IP地址传输多户纳税人开票数据或者IP地址与注册地址不同、IP地址变动频繁、公司登记地址多为住宅小区某楼层某室,明显不适合对外经营等。

14、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存在跨区域违规开票行为或者经常夜间开具发票行为。

15、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应收应付挂账金额较大而且时间长,根本没有要归还和对账的任何迹象。


提醒

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一定要注意杜绝无货虚开、过桥开票、挂靠开票、支付税点行为,建立好真实的业务流、货物流、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符合商业逻辑和商业本质,真实的业务真实发票,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来源:新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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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08:52:46
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发票申请、改版增量?

1.发票申领时提示“您选择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有尚未验旧发票,是否继续申请领购”,请问如何操作?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选择对应的发票种类提交验旧,待24小时后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模块查看发票结存情况。如果可申领数量不为0,可以正常办理领用发票业务。


2.本月增值税发票不够用,请问如何办理增量?

答:发票变量(增减)需要本月发票已申领完且已开具完且已验旧完。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发票增量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申请】办理。


3.通过票e送申领发票后,如何取票?

答:请您点击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票e送】,打印状态为配送中,即可打印发票领取确认单。待快递员上门时,通过该单领取发票。


4.怎么申请发票改版?

答: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发票改版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申请】办理。


5.您好,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想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如何申请操作呢?

答:电子普通发票申请无资格限制,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路径下办理。


6.申领发票时系统显示可申领数量为0,无法申领怎么办?

答: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排查:

(1)请先核实税控设备是否已进行抄报操作,建议先去您的开票软件进行抄报;

(2)请排查是否已操作发票验旧,如有验旧过请核实您验旧填写的日期为发票开具日期,建议您直接填写202101可以直接把今年1月至今的发票全部进行验旧;

(3)如未验旧请您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选择对应的发票种类进行验旧;

(4)可领用发票数量=核定发票量-结存-已领用,企业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可以预支1-2个月的发票,已预支的月份不能再预支:

▲核定发票量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票种核定查询】;

▲发票结存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发票号码止-发票号码起+1”即为发票结存的数量);

▲已领用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领购日期请选择3个月以上)。

(5)验旧完成后请您隔24小时后再进入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

(6)如以上排查后问题仍无法解决,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办”功能进一步咨询。


7.请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如何申请?

答: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票种核定初次申请】申请。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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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08:49:44
广州合资公司的注册流程
合资公司注册的过程中需要走的流程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外资公司注册小编带你详细的了解一下。
(1)工商注册∶应遵照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指南进行合资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在取得企业名称预核准后,应由合资公司全体投资者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向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时,一并在线报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信息,备案机构将在取得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的备案信息后开始办理备案手续。在商务部门备案完成后,合资公司或其投资者可凭合资公司营业执照向备案机构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3)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外汇登记:合资公司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取得业务凭证。
(4)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合资公司应持业务凭证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以接收外国投资者汇入的外汇资本金或认缴出资(含非居民存款账户、离岸账户、境外个人境内外汇账户出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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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18:01:49
广州:打造12366智慧咨询平台 升级智慧办税服务

近年来,广州税务部门通过打造“广州智慧12366”智能咨询平台,升级智慧办税服务。

 

今年2月上线的“广州智慧12366”智能咨询平台,以“智能+人工在线”的闭环立体服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全税费种及电子办税操作咨询服务,实现“7×24小时服务不打烊”。截至7月底,“广州智慧12366”智能知识库已维护涉税费知识点5936条,访问人数共计17.8万人,纳税人满意率98.74%。

“广州智慧12366”平台是广州税务系统努力创新举措、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事项的缩影之一。今年来,该局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方位推进税收事项线上办、就近办、窗口办的便利化改革。

在位于黄埔区开创大道的广州市首个可视化云税厅,该云税厅上线以来,实体厅分流率占比30%以上,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其中,今年6月优化版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上线以后,新增加的智能导办功能实现了线上问答、远程帮办、进度查询、办结评价等一体化全链条服务。

在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5G+VR政务晓屋”也备受纳税人青睐。这是一种将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有机结合的办税新模式,通过即时连线、远程互动、现场确认,实现手机预约到直接出件。

新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也激活了便民的加速度。广州市税务局升级原有“新办套餐式服务”功能,将新办企业税务报到、首次发票申领、免费发放税控设备等多个税务事项“融入”到“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3小时内可完成新办企业税务事项,让企业0.5天可完成办理新开办各项事项,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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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17:58:18
深圳广州联合发布跨境人士个税实务指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跨境人士个人所得税实务指南》,作为广深两地优化税收服务、引才大湾区的又一务实举措。

据了解,《指南》由广深两地税务部门联合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历时7个月编辑而成,有中英文两个版本。《指南》包括个人所得税介绍、个税计算与申报、税收协定(安排、协议)运用、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6个章节,每个章节有详细的政策法规解读、相关案例分析和热点问答,对个税计算申报流程、常见涉税误区、税收优惠政策运用等内容作了详尽介绍,兼具实用性和可读性,对跨境人士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协议)优惠提供了帮助。

“我们公司从全球引进人才,办理跨境人士个税业务较多,相关规定比较复杂,专业性强,对企业财务人员要求较高。”深圳优必选税务负责人罗勤告诉记者,税务部门推出的《跨境人士个人所得税实务指南》,为企业办理此类业务提供了一个实用的业务指引。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表示,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力度比较大,明显降低了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广深两地汇集了众多跨境人才,两地税务部门共同发布《指南》,能够更好地帮助跨境人才办理个税业务,也有利于引进境外高端人才,促进人才要素的高效流动。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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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15:05:20
一位村民的故事:家门口有了社保专窗 老乡参保不犯愁

带上身份证,步行数百米到家门口不远处的党群服务中心,用了不到十分钟,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村民何天祥就完成了社保缴费。自从正果镇党群服务中心开设了社保费业务办理专窗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何天祥不用转两趟公交车,去往二十多公里外的荔城街政务服务中心缴费,还能按时享受到“4050”困难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谈起越来越方便的社保缴费体验,何天祥赞不绝口。

让何天祥受益的“家门口”的社保缴费服务,是广州市增城区税务部门创新开展的社保费“网格化”管理举措的成果之一。

2020年5月以来,税务部门依托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开设社保费业务办理专窗,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就近办理46项办税缴费业务。社保缴费业务办理专窗运行一年多来,累计服务基层群众超过14万人次,新增参保人数超过1.3万人。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一站办妥

去年7月,何天祥路过家门口的党群服务中心,偶然看见门口宣传架上展示着社保费业务办理专窗的信息。何天祥想起,自己符合相关条件可以领取“4050”困难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但申领前提是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由于正果镇地处偏远,跑到中心城区办税厅缴费不便,何天祥迟迟没有办理参保。

“有了社保专窗,是不是就能就近办了呢?”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何天祥回家拿了身份证,走进党群服务中心。一进门,她就看见社保专窗前站着几个乡亲,一问大部分是前来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排了几分钟的队后,何天祥很快坐到了缴费窗口前。

听说何天祥是办理参保的,窗口人员迅速从系统调出何天祥的参保资料,打印相关表单,对何天祥进行详细解释和辅导,指导她完成了业务办理。

“整个过程大概十来分钟,连单都不用填,我带个身份证就办好了,没想到拖了那么久的事,一下子就解决了。”何天祥告诉记者,她今年49岁,主要在正果镇打零工和务农。参加社保的想法萌生已久,但听邻居说从正果镇到最近的荔城街政务服务中心参保,得转两三趟公交车,耗时近一个小时,到了现场还可能要排队,她就望而却步。去年,她通过家门口的社保专窗顺利办理了社保,回家后立刻动员了家人一起来参保。“一家人都有了社保,心里也踏实了。”何天祥笑着对记者说。

在广州市增城区,像何天祥这样就近享受社保缴费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还有不少。

广州市增城区税务部门依托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开设社保费业务办理专窗,在原先可办理39项社保费常用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社保费征收业务“网格化”管理,将7项个体工商户税收业务下沉至全区13个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推动办理专窗“税费同征”,降低缴费成本、缩短办理时间,让市民享受到优质的参保服务。

社保专窗服务将越来越便捷

“实际上现在大部分的涉税费事项都可以通过手机在线办理了,但是我们增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大概有6.24万,占全区参保人数的24.01%,分散在全区13个镇街,这类缴费人集中在40岁至65岁,平时接触税务、人社部门的情况比较少,网上办理业务意愿不高。如果他们要去政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不仅路途比较远,而且还要网上预约,对他们来说比较麻烦。”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列惠芬表示。

说起把社保费业务办理专窗搬到村子里的党群服务中心,列惠芬想起了她在办税服务厅的一些经历,“以前,我们在办事大厅看到,办理参保的大多是上了岁数的老人家,这些老人家往往没有预约,要花时间排队,办理的时候又会出现带漏或者带错资料的情况,这些经历都促使我们加快推动社保专窗进村、进社区。”

派潭镇农民陈伯坐在缴费窗口前,几分钟就完成了业务办理,他竖起了“点赞”的大拇指,说:“我们年纪大了,跑一趟实在是觉得辛苦。现在只需要走几分钟就可以到家门口的党群服务中心,随时咨询和办理业务,而且还可以选择刷卡缴费还是现金缴费,真是太方便了!”

记者还留意到,党群服务中心也相应配备了老花镜、便民雨伞、提供复印服务等便民设施,为前来办理社保业务的老年人、农民及残障人士提供关怀服务。

记者从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了解到,目前,增城区在全区13个镇街开设试点专窗,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业务办理从过去的4个办税厅扩展到15个办理点。“在我们的社保专窗入驻党群服务中心后,人社局等多个部门也向党群服务中心派驻了工作人员,我们会不断探索和增加专窗可办理业务的类型。” 列惠芬告诉记者。

如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正变得越来越简单。近日,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 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要求,部署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困难群体社保帮扶。

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税费政策扎实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切实落实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支持广东省灵活就业的农民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记者了解到,广东税务正在研究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非户籍地办理参保缴费的掌上功能,支持跨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届时,农民参保的方式将越来越方便,广东广大农村地区也将享受到更优质的社保公共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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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14:58:53
加码,延期!“一揽子”税费优惠政策了解一下!

小微企业是构成市场经济主体中数量庞大、极具活力的企业群体,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民生福祉高度融合、息息相关。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为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带您解读一番!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再提高

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增加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的信心,帮助其恢复元气,渡过疫情难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案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10万元、16万元和18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5月和6月的销售额均超过了月销售额15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只有4月的10万元能够享受免税;

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1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44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44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半计算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减按1%征收率再延期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案例】

我是一家小型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预计2021年4月份销售货物将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要交税?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你公司预计4月份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你公司4月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据此,需要缴纳的增值税50×1%=0.5万元

减免税额=50×3%-0.5=1万元

附征的城建税0.5×7%×50%=0.0175万元

教育费附加0.5×3%×50%=0.0075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 0.5×2%×50%=0.0005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减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明确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①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②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③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案例】

1.假设A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其实际应缴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

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

2.假设A企业第二季度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

其实际应缴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

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再减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明确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减免税额这样计算: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小A经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

小A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

[(80000×10%-1500)-2000] ×(1-50%)=2250元。

小C经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

小C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

[(1000000×35%-65500)-6000 ×1000000÷12000000] ×(1-50%)=139750元。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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